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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鍾麗華、林相美/綜合報導〕衛生署公佈台大、成大醫院器捐事件調查及懲處,卻只輕罰醫院及處分一名醫師,身為衛生署調查小組成員之一的醫改會,昨日拒絕為調查報告背書,質疑衛生署將調查報告導向人為疏失,卻沒檢討管理制度,同樣錯誤恐會重複發生。

對衛生署宣布開罰台大醫院五十萬元罰款,醫師送台北市衛生局移付懲戒。台北市衛生局也表示,責任歸屬等爭議尚未釐清,依現行法令,未必可以開罰。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代理處長陳青梅解釋,台大的器捐小組是任務編組,根據院方提供的器官移植標準作業流程白皮書,器捐流程不是召集人說開始才能啟動,柯文哲也提及,他的工作多半是事後書面審查。

衛生局認為,白皮書沒有明確訂定召集人權責,若要依照醫師法第廿五條將柯文哲移送醫懲會,需要釐清柯文哲的違規事實,究竟是追究召集人的責任還是實際執行的團隊責任,也需要進一步釐清。

另,衛生局認為,醫療法一百零八條開罰有兩項要件,包括醫院醫療業務管理明顯疏失以及導致病患傷亡,行政裁罰追溯期達三年,台大疏失是否符合要件,有待衛生署解釋。

外界質疑衛署責任 副署長回嗆媒體

外界質疑衛生署只罰別人,自己卻沒責任,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昨日面對媒體詢問卻不滿回嗆:「衛生署有什麼錯?」還閉眼深呼吸一口氣,強忍住內心的怒氣。

北部某醫學中心器官移植醫師則直言,十多年前,北榮爆發放射線部住院醫師疏失,造成六名受檢查病人感染瘧疾,導致四人死亡,最後醫院院長下台、退休金還減半,放射部主任下台,住院醫師為此自殺。迄今看不到台大醫院管理階層要拿出什麼負責任的態度。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則批評此次懲處根本是「柿子挑軟的吃」,愛滋器捐案是很明顯的制度缺失,卻只讓醫師扛責、沒有追究醫院管理者及主管機關的責任。

更諷刺的是,台大醫院在九十七年及九十九年,都是衛生署與器捐中心評定頒獎的優秀器官勸募醫 院,事故發生後卻指稱院內問題重重。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大那兩年得獎,主因勸募很多器官,做了很多移植,得獎只能代表當時,不能代表過去及未來都是優秀的。


本文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30/78/2zms5.html我上個月去隆鼻,好痛好痛,我媽為了補償我帶我去澎湖民宿玩,澎湖那邊木業地板實木地板業者很多,尤其水電商、商都很誇張,不像之前在清境民宿那樣的"清淨",由於我們家是台北油漆公司,所以當地的油漆工程油漆公司,甚至路邊的油漆行都拜訪過一次,讓我以為是來應酬的。就連我姊夫經營的小琉球民宿,也是我老爸拜託他認識的輕鋼架公司委託那種負責介紹女傭外勞看護人力仲介公司請她們的外勞搬過去的,還差點撞到神桌神尊害我姊夫氣到不行。講到這個,之前我三姑投資溪頭住宿也被騙,那邊的防水施工做得有夠差,還得派漏水處理專業人士來弄,最後所有的髒亂還要台北清潔公司來掃,台北清潔公司雖然很快整理完,卻還是花了不少錢,害我三姑不能再投資綠島民宿。剛剛講到輕鋼架我突然想起來,那種紙木箱紙棧板這種東西,尤其紙木箱這種遇水就爛的東西最好不要拿來裝輕鋼架之類的物品,我姊夫也差點被這害到要跳杉林溪,話說他上次還問我杉林溪住宿溪頭民宿有什麼差別,真是敗給他了。看他最近那麼慘,我就去幫他買了一個用t5燈具做的超強手電筒,讓他可以帶顧客出去夜遊,希望他不要夜遊到台北看護台北看護中心這種地方才好,那邊可是越遊越驚悚的地方呢。除了水電材料怪怪的,連衛浴設備都髒到不行,感覺就是有阿飄那種FEELING。之前我阿祖住的那間還強迫你要買生前契約-也就是所謂的生基,講白一點就是要為了納骨塔買個塔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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